8月19日,记者从市失业保险中心获悉,随着我市最低工资标准的上调,自今年7月1日起失业保险金标准上调并实施,我市失业人员每月可领取失业保险金1000元。
失业保险金有提高
据了解,失业保险金标准按照统筹地区失业保险经办机构所在地月最低工资标准的80%确定。失业保险中心缴费登记处的工作人员赵敏告诉记者,由于我市的最低工资标准从1100元提高到1250元,所以失业保险金从每人每月880元提高到1000元,上调幅度约为14%,其他失业保险待遇标准亦按上调后的失业保险金标准计算发放。“其他失业保险待遇中包括失业人员在领取失业保险金的同时我们会为其支付医疗保险金。”赵敏解释说。
截至目前,我市共有124家参保单位,约有36000名参保人员,领取失业保险金的人数共有473人。
缴纳失业保险金的具体标准
由于最低工资标准的上调,参保人员按工资缴纳失业保险金的基数提升至1730元,即参保人员的基本工资高于1730元时,以其实际工资缴纳失业保险金;低于1730元时则按1730元来缴纳失业保险金。
失业保险中心在收取失业保险金时需确认参保人员为非农业户口还是农业户口。参保人员户口为非农业户时,单位需缴纳2%的失业保险金,而个人缴纳1%的失业保险金;参保人员户口为农业户时,只需单位缴纳2%的失业保险金,个人无需再缴纳。 (王文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