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促进“三化”协调发展,加快畜牧业发展方式转变,走出一条以畜牧产业化带动新型畜牧业现代化的新路子,今年以来,我市积极开展省级生猪产业集群创建工作,计划利用2年的时间,建成集养殖、种植、畜产品加工、冷链物流、饲料生产、有机肥料生产、科研试验、技术培训于一体的省级生猪产业集群。
为做好生猪产业集群创建工作,市政府专门出台《关于创建省级生猪产业集群的意见》,这是促进畜牧业转型升级,加快我市坡地经济发展的又一重大举措。
加强领导。市政府成立生猪产业集群工作领导小组,由分管农业的副市长任组长,市政府副秘书长、畜牧局局长任副组长,农业、林业、水利、电力、财政、发改、环保、土地、交通以及东姚、桂林、合涧、原康、采桑、横水、河顺等镇相关单位主要负责人为成员,负责生猪产业集群的规划编制、基础设施建设以及招商引资等工作。各相关部门及各乡镇要根据各自职责,全方位提供高效、优质服务,积极支持生猪产业集群的创建工作。
科学规划。
严格按照《林州市政府关于畜禽养殖禁养区限养区划分方案》的规定和国家有关动物防疫条件的要求,结合东姚镇政府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城镇建设规划,广泛征求意见,反复进行论证,高起点、高标准编制生猪产业集群整体规划,划定产业集群的具体范围,确定新上生猪养殖场的规模和数量,划分养殖区、种植区、饲料生产区、屠宰加工区、有机肥料厂区和综合服务区等。
服务指导。
市畜牧部门加强对生猪产业集群创建工作的技术指导,通过召开会议、举办培训班、印发宣传材料、组织重点养殖场户外出参观学习等,宣传创建生猪产业集群的优惠政策,宣传省内外先进典型,引导养殖场户积极参与产业集群创建活动。同时,明确专人负责生猪产业集群建设,从建场设计、品种引进、饲料兽药使用、疫病防控、粪污治理等方面搞好技术指导和服务,促进生猪产业集群的建设。
招商引资。
大力宣传我市招商引资以及建设生猪产业集群的优惠政策,宣传我市发展生猪养殖和屠宰加工的区位、气候、资源、交通等优势,吸引外地客商和本地成功人士到产业集群内投资办厂。对于引进外来资金新上的项目,享受我市工业企业招商引资同等 奖励政策,鼓励有识之士走出去与国内外先进的大型生猪养殖企业、饲料生产企业和屠宰加工企业进行沟通和洽谈,引进一批大型龙头企业落户产业集群,带动我市生猪产业的转型升级,加快生猪产业集群的建设步伐。
加大奖励。
对在生猪产业集群核心区的建设明确资金奖励:生猪产业集群内符合条件的老场改造、完善防疫消毒、病死猪无害化处理和粪污处理设施的,每场给予5-10万元资金补贴;新上年出栏5000或10000头以上标准化生猪养殖示范场,分别给予20万元或50万元的奖励;养殖场新上生物有机肥料厂且年产量达到5万吨以上的,给予20万元的资金奖励;新上大型屠宰加工企业,享受我市招商引资优惠政策。
截至目前,全市共投入畜牧业发展资金2亿元,新建扩建各类规模养殖场35个,其中投资100万元以上规模场达18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