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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州

2013年林州市秋季房地产展示交易会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3-09-10 23:48:25   来源:林州房管局   我有话说
  各房地产开发企业,房地产中介机构,建材、装饰企业,各有关单位:
     为落实市委、市政府提出的“攻坚十二五、再造新林州、建设三省交界区域中心城市”的总体目标,进一步营造房地产开发建设的良好环境,为开发企业和消费者继续搭建沟通信息平台,经林州市人民政府批准,决定举办“大美林州 .宜居之城”2013年林州市秋季房地产展示交易会,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举办时间、地点
本次房展会由林州市人民政府主办,市房产管理局、广播电视总台、新闻中心、住建局、建投公司联合承办,拟定于2013年9月16—18日在人民公园举行。
  二、参展对象范围
各房地产开发公司、房地产中介营销机构、物业服务公司、装饰装潢公司、建材、家居经销企业、金融及相关政策咨询部门。
  三、房展会内容
1、开幕式;
2、楼盘、建材、金融信贷、中介服务展示;
    3、精品项目、楼盘推广;
4、“明星楼盘”评选;
5、相关政策法规、业务知识宣传。
    四、报名条件及审核
   (一)报名
1、各房地产开发企业报名时提供以下材料:
(1)、参展预案(包括参展的内容、形式、展会期间促销优惠办法、项目标志、布展方案、公司项目简况等);
(2)、加盖企业公章的《报名申请表》(见附表);
2、其它参展单位报名时提供以下材料:
(1)、参展预案(包括参展的内容、形式、布展方案及现场交易价格、服务优惠条件等);
(2)、加盖企业公章的《报名申请表》。
(二)审核程序
各报名单位持上述材料于8月20日前到林州市电视台生活经济频道房展会组委会办理报名手续,并按划分展位区域标准交纳参展报名费,经工作人员现场审核报名材料后对符合条件的进行现场登记,所提供的材料留存。
凡近几年有严重违规行为和不良记录以及诚信度较低的开发企业不得参加本届房展会。
对于符合预售条件并办理商品房预销售许可证的楼盘,可在现场参展及交易;对于未取得预售许可的项目,经批准只能进行企业形象、项目展示,不能以任何形式销售房屋。
  五、其它说明及相关要求
本届房展会根据参展对象范围设置以下类别展区:
1、精品楼盘展区
2、装饰装璜建材家居展区
3、政策宣传展区(包括财税部门购房税收优惠及补贴政策、金融机构、住房公积金按揭贷款办理、住房保障和房屋登记优惠政策咨询、现场交易成交情况记录等)
各参展单位要如实填写报名登记表,并严格按照经审核后的参展预案和承办单位要求及时做好相应准备工作。自行制作项目沙盘模型、图 板、楼书、服务指南、产品简介等宣传材料,按照要求自行布展。上述准备事宜的相关材料需报 主办单位报名处备查。
本通知未尽事宜由主办单位另行通知。
办理报名地址:林州市长安路电视台生活经济频道
2013年房展会组委会
联系人: 曲志杰 李志中
联系电话:6289166 13598132689 18637256678
特此通知

林州市房展会组委会办公室    二〇一三年八月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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